
曾先生正在办理面签业务。
新湘乡客户端10月10日讯(湘乡融媒记者:谭浪 李方遒)近日,《湘乡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出台,明确提出“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等惠民举措。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湘乡市管理部积极响应,迅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促进相关政策落实落地,让广大购房者切实得实惠。
9日,在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湘乡市管理部办事大厅,市民曾先生正在窗口办理面签业务,随着贷款合同的签署,买房大事终于落定。曾先生是一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去年在东山新城购置了一处房产,因多方原因,不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商业贷款又加重了家庭经济负担。正犯愁时,一则好消息传来,我市放开了商业银行购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知晓这一信息后,曾先生立即申请办理该业务并在5天内获得审批通过。“我算了一笔账,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后,可以节省15万元左右的利息。”曾先生开心地说。
《湘乡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出台后,增加优化了诸多涉及住房公积金领域的优惠政策,释放了更多“红利”。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本市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60万元;按国家政策生育三孩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高层次人才贷款最高限额可达80万元。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为与首次贷款额度一致。购买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含)或者购买价格超过150万元(含)的新建商品住房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他贷款条件不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范围覆盖到符合相关政策的灵活就业人员。放开商业银行购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推行二手房组合贷款业务。
下阶段,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湘乡市管理部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持续优化政策,全面提升服务效能,稳步提高全市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惠及更多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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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谭力彰
来源:湘乡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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